#深圳两男子因在公交站台抽烟被罚#【在公交站台抽烟,深圳2男子被罚】为维护公共场所的文明秩序,保障市民的健康出行,深圳交通执法人员持续加强在公交站台等禁止吸烟场所的控烟执法力度。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在宝安区碧头地铁站公交站台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发现一名男子正倚靠在公交站牌“吞云吐雾”。执法人员随即上前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要求该男子熄灭手中烟,告知该男子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等相关规定,公交站台属于明确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该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了处罚,并表示以后会自觉遵守规定。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在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公交站台开展控烟执法行动。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发现一位市民正在公交车站吸烟,于是上前要求其停止在禁烟场所吸烟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在公交站台处吸烟的行为予以确认。现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禁止吸烟。当事人在认识错误后,保证以后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上述当事人涉嫌实施了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罚。(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