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微敖 26-01-1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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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今天公布的这起医疗商业贿赂案例。看这法院认定的慈某龙第一项行贿事实,是“为了感谢普洱市人民医院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刘某文一直以来在货款结算上给予的便利和关照”。我想,在正常的商业关系里,这是慈某龙和他的公司是债主,普洱市人民医院和刘某文是欠债者。这债主给欠债者行贿送钱送礼,为的就是请他们帮忙好好还债,少拖少赖?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