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武器高工王_辉 26-01-1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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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等级制度,跟印度的种姓制非常相似。种姓制的核心就是征服者雅利安人构成的“再生族”在高位,被征服者“首陀罗”在低位;清朝是征服者旗人在高位,被征服者民人在低位。

在印度征服者当中,又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而清朝征服者中,分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

在印度,再生族和首陀罗严禁通婚;在清朝,旗民不许通婚。

同样是征服者当中,印度的婆罗门和刹帝利地位差距较小,刹帝利和吠舍差距较大;在清朝,都是旗人,满八旗和蒙八旗地位距离较小,汉八旗明显地位低得多。

如果违反禁止通婚的规定,也都正逆顺序,正顺序是男高女低,逆顺序是女高男低。再生族男和首陀罗女所生的孩子仍然是再生族,但比一般再生族地位低下,首陀罗男和再生族女生的孩子,则被打为“贱民”;在清朝,旗男和民女生的孩子仍然是旗人,只不过在旗人中较受歧视,而民男和旗女生的孩子,不是旗人。

清朝在某些方面比印度分得更细,它每个八旗还分上三旗和下五旗。这要说明的是,满、蒙、汉的顺序是主要的,上三下五是次要的。也就是说,汉上三旗不如蒙下五旗,蒙上三旗也不如满下五旗。满上三旗才是真正在塔尖上的。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