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如在镜中老师挂条的情况说明
为避免单方面叙事导致信息差,我会公布与如在镜中老师的聊天记录;现就事实进行一次性说明,进作为存档说明使用,此后将不再回应。
1. 互关期间,如在镜中老师曾私信询问我是否可以代为发布其内容,我均事先确认是否需要艾特或者标注名称,并曾收到其赠送的无料。
五个月前,我因个人原因决定取消与对方的双向关注,此为单纯的个人社交行为。
期间,我未在任何平台对对方发表任何负面评价。
五个月后,对方突然联系,情绪激烈,将其自身遭遇的网暴、炸号等不幸事件归咎于我的“双关”行为,并指控我“落井下石”。
2. 对方的核心诉求是:要求我 “按照她指定的方式,就双关行为进行公开道歉”。
我无法接受将个人社交选择与莫须有的严重指控捆绑。我在私信中已就 “未先行沟通便双关” 的处理方式表达了歉意,并开始着手删除了所有代发内容,多次主动提出退还礼物。
我认为,私人社交问题应在私人范畴解决,我已采取上述所能及的全部实质性行动。
3. 对方目前的公开陈述,选择性忽略了她曾要求 “按她方式公开道歉” 这一关键事实,也回避了我已删除内容、提出退礼等解决态度。
将私人沟通中的分歧,升级为带有道德审判的公开指控,这无助于解决问题。
4. 我坚持认为,取关是个人基本社交权利,不应被曲解为公开攻击或需公开忏悔的过错。
我拒绝一切形式的情感绑架与公开表演式道歉的要求。
我已履行承诺(删除内容、寄回礼物并提交单号),并已与对方切断一切私人联系。此事对我而言已彻底结束。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