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有容 26-01-15 22:00
微博认证:科学科普博主

#洞庭湖设巨型镜面已被责令整改# 已经拆掉了,赞当地反应迅速,同时也说明在微博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声是真有用。

从制作者的介绍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件“公共雕塑”;无独有偶,去年举国关注的炸山事件的主角,也是一件“公共艺术作品”。这二者还都是用来表达“人与自然联系”的。

自然环境是公共艺术中的常见题材,但如果理念、材料或形式不当,自然题材的公共艺术也很容易翻车。其中的关键在于,艺术能否超越自我表达、践行生态友好和可持续原则。

现代艺术强调艺术家作为社会先锋的表达权,在形式创新之外鼓励对“为何表达”的探索。但以我有限的观察来看,很多创作者止步于这句话的前半截。个人体验和旺盛的表达欲背后,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和哲学思考支撑,做出来的东西往轻了说是肤浅,严重的话则是有害。如果这是一件公共艺术作品,那它就有可能侵害公众权益。

有人可能会说,隔行如隔山,艺术家不知道从哪里获取相关知识。这话我不全然赞同。这个时代,获取知识的成本非常之低,就算是从浩如烟海的简中互联网屎坑里去芜取菁,找对了人也并不算难——愿意为公共事务提供专业意见的热心人还是很多的。说到底,创作之前没有寻求专业支持的艺术家,脑子里还是缺乏“我这件作品和自然有关,那么它是否可能对自然带来负面影响”的意识。这何尝不是一种由“表达权优先”所滋生的傲慢呢?

希望这两次事件能为从业者提个醒:公共艺术在环境领域的实践,其伦理核心在于创作是否真正尊重并服务于自然与生态系统的健康。具体的操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物理改变,使用可降解或本地材料。
将艺术过程与生态修复结合,让作品成为生态系统恢复的一部分。
在创作前引入生态学家、当地社区的评估,确保作品符合生态伦理与社会需求。

只有具备了真正的生态关怀与伦理约束,公共艺术才可能起到连接人与自然的作用,而非沦为另一种形式的生态消费。

BTW,公共艺术还有一个特点是公共性,即社会公众的参与、沟通和共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友的批评、装置的拆除和公众环境意识的提升,都应该被视为这件“公共艺术作品”的一部分。要是真如制作方所说,没有鸟撞在上面身亡,那就大功告成,可喜可贺啦[doge][doge]
#做自然的朋友##微博大自然合伙人#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