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一天#补记昨天,不是昨天有什么特别的,只是想借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出借身份信息给他人使用!
昨天上午先是修改了一份判决,写一份裁定。然后十点多,庭长喊大家一起讨论下基层法院报送上来的疑难问题。因为下午要开条线例会,议程之一是解答相关问题。
讨论到12点多,还没完全讨论完,也就这样了,到时候开会大家再一起边看边说吧。
下午两点十分开始开会,因为知产条线人少,大家都熟悉,所以氛围比较轻松,汇报中可以随时发散、发问、讨论等。这也就导致时间比预计得长,因为基本法院的工作总结,如果照着稿子念,也就几页纸,但实际上每家都说了个把小时。加上讨论问题,最后六点多才结束。
讨论中两家都反映,去年受理的很多网店侵权案件中,被告年龄都比较小,有的刚成年,基本都是在校大学生。你以为是兼职吗?是创业吗?不是!这些被告都主张是身份出借给别人使用,给个几百块钱的好处费,有的是自己兼职中被老板所借用,有的是被同学所借用等等。有的销售金额不大,有的金额达到上百万甚至更多。
其实这个情况,去年我自己的案件中也遇到过,一个标的额不大,被告父亲出面,2万块钱协调了。另一个销售金额100多万,开了两次庭没有开完,因为后来被告主张身份证借给别人用,申请追加被告,追加的被告又联系不上,只能公告送达……而且关联案件显示,要追加的被告已经在别的法院有好几起案件,金额都比较大,已经被执行了,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所以可想而知,即便追加的被告被判决一起承担责任,估计也没有履行能力了。
所以,在此也呼吁大家,不要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出借给他人使用,自己的亲戚朋友也不行!来借你身份信息用的,没有好事,要是好事直接用自己的就行了,何必要借你的?
不要贪图那几百块钱,一次出借很可能使你背上几十万上百万的债务!
一定要引起警觉!也请看到这条内容的你,提醒下身边的人,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出借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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