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人竟有两重"维稳身份"?行政答复打架太魔幻
济南兴福派出所一份《说明》,给张小娟贴上"维稳对象"标签;如东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却白纸黑字:不存在"维稳"相关记录。同一人、同一身份认定,两个行政机关给出完全相反的结论,这操作堪比现实版"薛定谔的维稳"。
国家信访局早明确"不能把上访人员当维稳对象",合法诉求表达根本不属于稳控范畴。如今一边说要"维稳管控",一边说"无此记录",到底是基层认定权越界,还是信息管理混乱?是张三李四搞混了,还是"维稳对象"能按需开关?
行政答复本应是法治底线,却成了各说各话的"罗生门"。到底哪个机关在说实话?张小娟到底是谁口中的"维稳对象"?期待一个能自圆其说的解释,而不是让公民在两份矛盾的官方文件里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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