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强奸2幼女被判8年家属坚称无罪#】#医生强奸2幼女案其母称将继续申诉# 1月14日,刘某赟涉嫌强奸两名未成年人案再审宣判。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认为,刘某赟强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再审宣判后,刘某赟的母亲杨双菊仍坚称儿子无罪,她对@中国新闻周刊 表示难以接受这一结果,将继续向湖南省高院申诉。刘某赟是湖南永州市蓝山县某镇卫生院医生,他的父亲刘志军曾任蓝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在该案中以近亲属身份为儿子辩护,引发持续关注。
从二审的六年有期徒刑,到再审的八年有期徒刑,刘某赟的母亲杨双菊认为,这违反了刑诉法解释中“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的规定。再审判决书中对此的解释是,原二审判决以刘某赟在犯罪过程中未使用暴力、威胁等恶劣手段,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为由,认定一审判决量刑偏重,对其改判不当。原一审判决对刘某赟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量刑适当。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之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