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公章的“消失”与一场漫长的等待——邯郸市丛台区凤凰城小区业主维权纪实
前言:沉默的公章,停滞的家园
一枚公章能有多重要?
在邯郸市丛台区力天凤凰城小区,它的“消失”让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停滞了数年。
一、起点:被收走的公章与被冻结的自治
2020至2021年间,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街道跃进里居委会收走了属于力天凤凰城小区全体业主的宝贵财产——业主委员会公章。
没有正式的法律文书,没有清晰的交接记录,这枚象征着业主集体意志的公章就此离开了它本该在的地方。
随之被冻结的,是小区正常运行的齿轮:
公共收益无法管理
物业服务无法监督
重大事项难以形成合法决议
业主们的共同利益失去了法定代表
二、转折:21位业主的集体发声
2025年10月31日,21名业主代表决定不再沉默。
他们来到丛台区信访局,正式提出诉求:归还业委会公章,启动换届选举程序。
三、承诺:白纸黑字的60日之约
2025年11月11日,业主代表签收了一份重要的文件——《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
这份由联纺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文件明确承诺:“我们将在6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根据法律规定,60日的计算包含节假日,到期日应为2026年1月12日。
四、等待:逾期未至的答复与矛盾的说法
日历一页页翻过,业主们耐心等待。
60日期限届满(2026年1月12日),承诺的书面答复并未到来。
当天,业主代表致电联纺东办事处询问进展,得到了一个令人困惑的回复:“系统显示到期日是1月20日。”
同一个信访事项:
纸质正式文件承诺:60日(1月12日到期)
工作人员口头告知:“系统显示”1月20日到期
该相信哪一份承诺?法律应该以哪一个期限为准?
五、现状:仍在等待的业主与尚未恢复的秩序
截至2026年1月16日,业主代表已完成新一轮的信访追访登记,明确指出:
程序问题:信访事项已明显超期未答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规定
核心诉求:要求立即归还业委会公章,启动由业主主导的换届选举程序
没有公章,业委会无法履行任何法定职责;没有合法的换届程序,业主的选举权无法真正实现。
六、思考:公章背后是权利,期限背后是诚信
这不仅仅是一枚公章的归属问题,更是关于:
法律尊严:明文规定的60日期限是否值得被遵守?
程序正义:当书面承诺与口头说法矛盾时,何者为先?
业主权利:法律赋予的自治权利如何在现实中落地?
《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这份权利需要实实在在的保障,而非悬在半空的承诺。
七、诉求:清晰、合法、合理
我们的要求始终明确:
关于公章:
立即返还被收走的业委会公章。如已遗失或损毁,应依法批准重新刻制,并说明情况。
关于选举:
立即启动换届程序,确保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保障业主自主决策的权利。
关于信访:
请联纺东街道办事处遵守自己作出的60日承诺,立即就信访事项给予正式书面答复。
结语:相信法治,所以选择依法维权
我们选择信访,是因为相信制度渠道;
我们记录每一个期限,是因为相信承诺应当被认真对待;
我们坚持合法维权,是因为相信权利需要在法律框架内实现。
一枚公章的回归,一次选举的进行,一场承诺的兑现——这些看似具体的小事,共同构成法治社会运行的基石。
事件进展将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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