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认尸检报告
医疗纠纷维权到底难在哪?
今天查到了一个案例。一患者在手术中因大出血抢救无效离世。患方委托了第三方做尸检,但这份报告医患双方都不认可。
次年,市医学会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次要责任,可双方仍有异议,后移交省医学会做再次鉴定,患方也提起了行政复议。
这个案例与小洛熙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
①术前诊断与尸检结论完全相反
② 对风险评估不足
③ 术中突发与变更未告知家属
④术中记录和尸检报告不符
而现在患者离世已三年多了,公开渠道里没看到任何新进展,院方也暂无行政处罚记录,或许是我查询有疏漏吧。
所以即便做了尸检,报告也可能因各类问题被否定其法律效力。就像这个案例院方以未派员到场、结论缺乏权威性为由质疑,但这不是法定的硬性要求。
综上,就目前形势来看,19日开庭的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及后续一审,大概率会陷入僵局。
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持热度,不信谣不传谣,不要给人抓住了尾巴,说家属利用舆论干扰司法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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