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出轨丈夫道歉不能变成公开处刑# 最离谱的是什么,是之前某工业大学管女学生的自愿并不违法甚至道德上也没问题的性行为叫有损“国格”,而媒体一窝蜂报道,并且带着大名,在网友提示这样侵犯隐私权之前没有一家媒体站出来说这个学校的做法他就违法。
但现在,一个家暴出轨的人渣,且已知之前牛女士想要讨个说法的时候,这篇文章里建议的那些压根没用的情况下,媒体还能如此批评。
对比过于让人不适了。
倒是希望以后能把这篇文章抄送给打小三的大婆,还有觉得亲密关系对象疑似出轨就报复,重则杀人,或者伤害,或者把对方私密照公开的人。如果每一次这种案件,媒体也能发文痛批,告诉他们“出轨在法律上的代价是有限的,法定的”,“不能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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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