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小白姐 26-01-18 07:10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道歉变处刑道德正义不等于合法判断##曝丈夫出轨女子已连续道歉6天##女子被判向出轨丈夫道歉15天#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承认“道歉”不该变成“公开处刑”。
毕竟,舆论干预司法,本身就是现在实务中一个非常令人头疼的“不该”的现实问题。
我们应该用理性的法律去处理各类纠纷,而不是用道德情感去“审判”和“处刑”,否则容易引发新的司法问题。

但是,换个角度想想,这次该女士的道歉视频之所以能够火爆全网,这么多人支持她,包括我自己,是否也说明了一个我们作为法律从业者也无法公开谈论的话题,那就是——
就我国现今的法律规定而言,出轨的代价成本太低!
才会导致婚姻里的背叛者,过错方,除了受到道德谴责以外,实际上并不需要从法律上付出什么与其过错行为匹配的真正的代价……

真正做离婚的专业律师就知道,出个轨,即使按照去年最新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也就财产少分一些,这个少分的比例就我所办理的被法院认定出轨事实的案件,也出奇的一致,就大概5%……至于“不分”?诉讼离婚里几乎不可能做到!
而我们被法院认定支持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案件,赔偿多少?几万块钱,甚至我有个案件更搞笑的是,赔偿几千块钱……就全国范围案例检索来看,又能有多少?
过错可能会导致抚养权归无过错方,这已经是新出的司法解释很大的进步了,而这又能怎样?人家出轨的人也大多不想要孩子,等着再婚再生!
所以,面对出轨,面对这次公开道歉的热搜,老百姓才能有如此强烈的反应——
本质上,是希望进一步法治完善,提高出轨过错方的司法惩戒力度,这是一种合理诉求,而非“网民的道德绑架”。

法律是理性的,严苛的,但是法律同样也是有温度的,暖心的。
法律的根基应该吸纳道德情操之精髓,再化以合法合规的公平正义之法律规定,才能真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治进步。

愿我们的发声可以真正被看见,而不是又要打电话让我删帖😔#婚姻家庭##离婚#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