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郯城陈祥案#
据陈祥陈述,2025年12月初,陈祥案审判长吴超委托郯城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大队长吴志刚找到陈祥,劝说陈祥:“配合法院开庭,开完庭后,如果检察院不撤诉,法院判决无罪”,与吴志刚同行的还有一位法院的工作人员,陈祥还请二人一起吃饭。
辩护人在2026年1月5日的庭审中,据此对审判长吴超提出回避申请,辩护人认为,吴超法官违反刑诉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并对尚未开庭结束的案件作出虚假承诺,不仅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而且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辩护人至今仍未收到回避申请的处理决定。 http://t.cn/AXGCIY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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