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透析患者,在2015年,被樊贞玉口头认定为乙肝传染病人并强制隔离在阳性区透析。病历中患者签名处均非本人及家属签字,透析护理记录与实际日期不符且涂改并部分缺失。2016年樊贞玉用未经复核的检验单再次直接认定我为乙肝传染病人,并把我隔离在外院阳性区域透析十年之久。始终无视多个医院的检验结果。在门诊直接开具传染病书面诊断证明书。从未执行血液透析规范要求。2022年樊贞玉把我隔离在ICU透析两个月,造成透析瘘管受损永久闭合,重新造瘘。后被告知是经上级医院张主任通过远程会诊,又一次直接认定传染病并建议隔离透析,但是至今也没提供远程会诊记录。以上行为不仅耽误我的治疗也影响我的身心健康,并且致使我的大病门诊卡长期无法正常使用,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2025年9月10日我给新疆九师白杨市司法局递交了监督求助书,司法局给新疆九师白杨市卫健委主任焦玮多次去函,要求其履职纠错 ,至今也没得到焦玮主任明确,合法的答复。恳请视频前的正义人士,新闻媒体介入监督, 同时也请新疆九师白杨市相关部门能够落实解决我的问题,感谢! http://t.cn/AXGNwx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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