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睡醒的凹凹 26-01-18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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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得的权利”一词几乎可以用来解释所有我们感到瞠目结舌的男性行为与想法。比如高额的赘婿费、自信自己能配得上刘亦菲、对于有权势地位男性罪犯的同情以及耀祖理所当然认为自己应该继承所有财产而女性被养大就已经很好了。

以上这些全依赖于男性群体所认为这些都是他们“应得的权利”。

当我们感叹男性配得感怎么会这么高甚至忍不住嘲笑高额赘婿费时,男性并不是因为纯粹的自大(当然肯定有自大的成分在)而是因为这是他们认为他们出卖尊严“应得的权利”“应有的价值”。同样,我们对于明明依然是板上钉钉的违法乱纪事件,为什么同为男性却依然能够睁眼瞎的为其辩驳大喊冤屈。我们震撼于男性团体所谓的凝聚力,但其实他们认为被原谅是他们应得的权利。他们压根就不认为这是一件大事,反而对于居然因为这些事而被攻击被处罚感到不满。

同理,当我们现在能够看到某些明星、高官、企业家,明明做了厌女之事又或者明明已经犯下罪责,但为什么还能够得到粉丝、媒体、身边人为其站出来说话也是因为“应得的权利”。

他们认为这根本不是大事亦或是想用“这样的事”来使这个男人身败名裂、下台是非常可笑的事。甚至会被拿来怀疑背后是否蕴含了某种阴谋。

“男性应当拥有豁免权。”尽管这句话从来都没有拿到明面上说但在现实生活中确是运用在各方各面。

其实我觉得女性也应该学习这种心态,意识到有很多都是我们“应得的权利”。如果能意识到这一点,我想很多低配得感的情况都能因此而有所缓解。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