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淋雨婴儿事件可能上升到虐待儿童#】1月17日,有短剧演员吐槽剧组夜里拍雨戏,一直让一名婴孩子淋人造的“瓢泼大雨”。1月18日,#短剧淋雨婴儿片酬仅800元#引发全网关注。
她透露因为要拍近景,她和对手女演员脸上不能有雨,所以伞不能放低,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拍她们的时候把孩子换成假孩子,但是剧组为了节约时间就没有换。在视频中,可以看到年龄很小的孩子被演员背在背上,在倾盆而下的人造大雨中,孩子全身几乎全被淋湿,还在哭泣。
对此,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齐表示,作为1岁以下婴儿的法定监护人,家长对孩子健康负有首要责任。其拥有是否让孩子参演的选择权,应优先从孩子健康角度出发做决定。若因参演导致孩子身体受损,轻微情况需承担道德谴责;若造成严重创伤,可能需承担故意伤害、虐待儿童等相关责任。
张律师也表示,此外剧组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即便家长同意孩子参演,剧组也应根据剧情场景需求,判断淋雨可能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并采取合理防护措施或调整拍摄场景。若孩子身体受损,剧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综合钱江新闻、大河报;视频:大河报) http://t.cn/AXGNREB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