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微评 26-01-1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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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政观察团# 【成都警方#男子摆拍视频污名化成都被刑拘##两男子捏造雄性大熊猫交配被拘#】成都警方在1月16日至18日期间,连续发布了三篇警情通报,分别为1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的《为博流量!损害城市形象,一男子被拘》、1月17日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发布的《为博流量!摆拍视频污名化成都,刑拘》以及1月18日成都成华公安发布的《警情通报》。这三起案件呈现出显著的类型化特征,均围绕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网络秩序并造成不良(恶劣)社会影响展开。不过,在具体处罚措施上存在差异:16号通报案件采取行政拘留处罚;17号通报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关停其相关网络账号;18号通报案件则是行政拘留并依法关停相关网络账号。
连续通报的利弊分析:从传播效果和公众认知层面来看,每起案件单独发布警情通报,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实有其独特优势。这种做法能够聚焦于每个案件的具体细节,使公众更清晰地了解事件全貌,从而强化传播效果,加深公众对案件的印象。例如,在16号通报中,详细阐述了男子为博流量损害城市形象的具体行为,让公众明确知晓此类行为的不可取性;17号通报对摆拍视频污名化成都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使公众认识到网络虚假信息的危害。通过这种有针对性的通报,能够更有效地向公众传递法律信息和警示信号。然而,相似情形的案件接连通报,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公众在接收信息时,往往会进行横向比较,容易引发猜测和质疑。比如,连续出现此类案件,可能会让公众产生“某地怎么了”“为何这种违法这么多”等疑问,进而对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和网络环境产生担忧。这种猜测一旦在网络上传播,可能会进一步扩大不良影响,甚至引发不必要的恐慌。
三篇通报在表态部分呈现出“公安机关郑重提示”“公安机关重申”“公安机关再次重申”的渐进式效果。这种表述方式并非简单的重复,而是有着深刻的用意。第一次“郑重提示”是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初步警示,引起公众的注意;第二次“重申”则是在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时,强调警方对此类行为的重视态度,加深公众的印象;第三次“再次重申”则进一步强化了警方的立场,表明警方对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这种渐进式的表态,能够逐步增强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敬畏之心,形成一种持续的威慑力。
在描述伤害后果的措辞上,三篇通报分别使用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造成极为恶劣社会影响”,呈现出程度上的递进关系。然而,从处罚结果来看,恶劣和极为恶劣对应了行政和刑事两种不同的处罚方式,这容易引发公众对定责定性原因的探究兴趣。公众可能会疑惑,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了处罚程度的差异?是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主观恶意程度,还是其他方面的考量?这种疑问如果得不到及时、准确的解答,可能会影响公众对法律公正性的信任。因此,警方在今后的通报中,可以适当增加对定责定性依据的说明,使公众更好地理解法律判决的合理性。
三篇通报中都提到了“煽动对立”,这一表述准确地指出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煽动对立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必须予以严厉打击。然而,通报中涉及4名违法犯罪人员都写了具体户籍,这一做法引发了一定的争议。一方面,披露户籍信息可能会侵犯违法犯罪人员的隐私权,尤其是在一些情况下,户籍信息可能与案件本身并无直接关联;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也可能会引发公众对地域的偏见和歧视,不利于社会的团结和包容。警方在发布通报时,需要在信息公开和保护个人隐私之间找到平衡,避免因信息披露不当而引发新的问题。
发布警情通报并没有一种绝对的最优解,其核心目标在于释法说理、震慑犯罪。当前这种单独发布每起案件通报的方式,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也有其独特的优势。而将三篇通报合成一篇来发,整体强调对此类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选择。
合成一篇通报的优势在于能够集中展示警方对同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决心,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声势,对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更强的震慑作用。同时,合成通报可以避免公众因连续看到相似案件通报而产生的猜测和质疑,减少不必要的恐慌。此外,合成通报还可以对同类案件进行总结和分析,提炼出共性的问题和特点,为公众提供更全面、深入的防范指导。然而,合成通报也存在一些挑战。例如,如何将三起案件的具体细节有机地融合在一起,避免信息过于繁杂和混乱;如何确保在强调整体态度的同时,不忽略每起案件的独特性和重要性等。因此,如果选择合成通报的方式,警方需要精心策划和组织,确保通报内容既全面又精炼,既能够传达出明确的法律信号,又能够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