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闻 26-01-19 09:46
微博认证:搜狐新闻官方微博

【#婴儿淋雨拍短剧哭得撕心裂肺# 律师: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责】近日,有短剧演员吐槽某剧组夜里拍雨戏,一直让婴儿淋洒水车制造的瓢泼大雨。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把孩子换成假孩子,但是剧组为了节约时间就没有换。“孩子被雨淋了好久,哭得撕心裂肺”。据悉,该场戏婴儿的片酬仅800元,部分家长因经济压力接受此类拍摄。

针对此事,有律师表示:如果儿童因此身心受伤,该剧制作与出品方作为组织者和受益人,是第一责任主体,行政部门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其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而作出“让婴儿淋雨”决定的导演、制片人等直接责任人,若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除承担连带赔偿外,还可能面临行业禁入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如过失致人重伤),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网友的斥责声中,还有多数是针对婴儿父母。律师解释:如果监护人明知存在明显风险却未阻止,则被认定为存在过错,可能相应减轻其他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另外,如果该剧已经上线播出,对此类画面没有尽到审核责任的播出平台也可能担责。

据报道,这起事件并非孤例。去年7月,短剧童星西西在拍摄首场戏时遭遇淋雨戏份,剧组未提供热水和保暖措施,引发对儿童演员权益的广泛讨论。

1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其中明确要求: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不得让儿童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

种种迹象表明,有的短剧已经逾越底线,到了不得不纠偏的地步。让婴儿淋雨,已涉嫌违反相关规定。这绝不是“剧组没意见,家长没意见,网友有意见”的道德议题,而是事关儿童身心健康的公共议题。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t.cn/AXGlAq1O http://t.cn/AXGlAq10 http://t.cn/AXGOP9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