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这次都可能要玩完,因为事情闹的太大,扯到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整件事他最有可能栽在公开悬赏那件事上。当时悬赏10万让西贝内部员工揭发违规行为,我一直都心存疑虑,这事干的合适不,如果是我做这事前会三思一下,咨询一下法律问题。今天特地搜了一下得知,个人发布公开悬赏,如果是寻人寻物这种是可以的,但是涉及到侵犯他人名誉权,悬赏就是违法,包括悬赏征集他人违法犯罪证据,只有公安部门才有权。这个10万的悬赏涉及到名誉,但不是个人是企业的,就不知道怎么解释了。悬赏是在莫须有的理由下发出的,我猜你肯定有不干净的地方,但没有证据,所以让内部人员来举报你。这种行为如果法律上允许,那么网络大V可以对任何企业发出类似的悬赏,让内部人员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这就可能成为一个敲诈企业的生财之道,因为大部分企业都会多多少少有点问题,经不起用放大镜挑毛病。如果大V可以这么干,这个网络环境就不晴朗了,做企业的人人自危。这件事如果是定性为违法行为,大V犯法的后果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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