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公约已于1月17日正式生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当天发表声明,指出这是一项“历史性成就”。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以下简称《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谈判进程始于2004年,由联合国190多个会员国历经19年谈判,于2023年6月以协商一致方式获得通过。中国已于2025年12月向古特雷斯交存《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批准书,成为首批缔约国。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是近年来联合国框架下多边谈判的最为重要的成果之一,是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生动体现,是多边主义的重要胜利。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份执行协定,《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聚焦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构建了深海遗传资源、划区管理工具包括公海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与海洋技术转让四大核心制度,填补了现代海洋法律制度若干空白、完善了相关规则。
一个更加规范、公平、可持续的全球海洋治理新时代即将开启。
(参考信息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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