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用纠结扶不扶了#
来来来,2017年发生在沈阳的"药店老板施救压断老人肋骨案"。给大家说一下哈
2017年9月7日,辽宁沈阳康平县70多岁的齐老太到孙向波经营的药店买药,自述胸闷气短。孙向波为她测量血压时发现高达200/120mmHg,正当准备拿药时,老人突然晕倒,呼吸心跳骤停。拥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孙向波立即拨打120,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约十分钟的按压使老人恢复意识,但送医检查发现,急救造成齐老太12根肋骨骨折、右肺挫伤。
一个月后,齐老太将孙向波告上法庭,索赔住院费及伤残赔偿金,理由一是怀疑吃了孙向波给的药丸导致晕倒,二是心肺复苏造成肋骨骨折。此案历经医疗专家听证、多次鉴定,2019年12月康平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齐老太不服上诉,2021年沈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明确孙向波不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底,辽宁省高院再审申请也被驳回,案件最终尘埃落定。
本案,正是根据《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业内称"好人法"),孙向波自愿无偿施救,具备专业资质且操作合规,应予免责。
但是,我要说句,但是
这场官司走了4年,整整4年
长达四年的纠纷使孙向波的药店生意冷清被迫关闭。
但是不耽误此案被广泛称为"好人法"司法实践的标杆判决。
4年,救助一个人,即便最后有理有据免责,要用4年的代价,生意没得做了,生活没得过了
然后现在告诉我不用犹豫了
是不用犹豫,哀大莫过于心死,咱不纠结了,王浩法官还有事业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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