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D总投稿:
出租车司机甲在路口调头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路况,撞坏了A单位停车场门口的抬杆。
司机甲报警,交警经现场查看和监控录像,判定司机甲全责,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司机甲签字并留了联系方式。
A单位负责人要求司机甲留手机联系方式并现场拨通。现场也报了保险公司。
处理完毕后,司机甲离开。
之后A单位联系司机甲,责任认定书上的联系方式接通后表示不知情,司机甲现场留的电话不接。
这种局面下,A单位面临的情况就很复杂了。
可以告的对象有司机甲,出租车公司,车主,出租车的保险公司,具体承担什么类型的责任还要看出租车公司与车主、甲又是什么关系等等等。
一件小事在现有规则下搞得这么复杂,遇到肯定闹心,不过在律师/法务眼里可是蛮有挑战性的,吼吼。
娇姐锐评:屁大个事,瞧把D总激动的[哈哈]。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