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就怕比,娇姐和同行L律师交流有感。
北京的各法院,还算挺文明的地方:
1️⃣立案不限号。
🔴北京各法院现场立案不限号,随到随领。
🔵外地法院,有些地方,一天限号,固定数额,早上放完号就拉到,谁到的晚就没号了。
2️⃣立案时原则上不收诉讼费。
🔴北京这边一般是分了法官、开完庭、确定了诉讼标的金额,👨🏻⚖️开缴费单,当事人缴费后出裁判文书。
🔵而外地法院,有些地方,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河北等地,立案时窗口就要求交诉费,不交钱不给你立案。
什么,原告你说这个案子立案的时候还没办法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关我屁事?反正不管多少,估也得估个金额出来,交钱吧你,不交就滚。
3️⃣案件证据资料等,交换标准相对严格。
🔴北京法院,各方当事人交到法院的证据,除极个别无耻之人外,均会按民诉法要求,提交对方当事人人数+1法院的份数,完成同时给到对方当事人和法院的要求。
即便只交给了法院,法院也会扫描发一份电子版给其他当事人,尽量庭前或庭后让各方手里都能拿到一套全部案件材料,方便更好更顺利的办完案子。
🔵外地法院,正好相反,多数只把自己材料交到法院,故意不给对方当事人。
有些人还不以为耻,反以为常,觉得自己擅长这种给对方不便的“诉讼技巧”,还挺专业的。
为什么我把这一条写到各地法院的区别里,因为我觉得这跟法院关系最大,如果法院对此要求很高很严格,当事人和律师大多不敢不听话,不会交换证据的风气那么差。
法院不管,放任自流,要完全靠各个当事人自觉履行,效果可想而知。
写这些并没有攻击外地法院的意思,咱也不配攻击别人。
只不过作为一线办案人员,从我们自身的感受出发,感觉到了各地司法实践某些细节上的区别。
希望更多方面,能往更合法合规、更文明的方向发展,对谁都好。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