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殴打住院42天被指碰瓷#】#女子被打住院42天只赔16天费用# 近日,津云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赵某系沈阳某有限公司保洁员,月工资1580元,其与刘某甲因交通事故引发肢体冲突,进而产生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2025年1月1日19时许,刘某甲驾车在阜新市海州区撞倒赵某丈夫,下车交谈时双方发生口角,刘某甲对赵某实施殴打,致其受伤。公安部门据此对刘某甲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赵某受伤后在阜新市某医院住院42天,诊断为头皮、右颧部、胸背部、右髋部挫伤及右上5牙冠部分缺失,住院期间为二级护理,期间曾遵医嘱到其他医院门诊就诊,出院后做了残根拔除术。赵某作为保洁员,主张误工费按月工资1580元标准计算,合计索赔26867.95元。
刘某甲辩称未主动殴打赵某,系赵某先辱骂推搡,其仅为自保有肢体接触,且认为赵某小病大养、存在挂床行为,仅认可16天住院相关费用,拒绝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双方各担50%责任。
一审法院认定刘某甲殴打行为致赵某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但结合医嘱单,赵某仅部分日期有治疗行为,且其庭审中认可刘某甲提出的16天住院天数,故按16天核算费用,判决刘某甲赔偿15147.95元,驳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赵某不服上诉,主张原审事实认定错误,不存在挂床行为。二审法院认为其提交证据非新证据,亦无充分证据证明需住院42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赵某负担。
司机刘某甲表示:“我与赵某因交通事故纠纷,下车后有过交谈。发生交通事故后,我没有逃避责任的目的,也没殴打赵某。是想友好协商,但赵某态度不好,上来就骂我,边骂边打,把我推倒地上,我顺势抓住她的头发站了起来。此时我为了撞人着急,怎么会打她,更谈不上殴打。事后她报警了,派出所问我有没有和她过肢体接触,我说有,她打我的时候,用手推了她一下,当时我只是为了伤者着急及时送往医院,我也没打她,没把这事儿当回事儿。为这事还拘留我12天,罚款1000元,我都认。”(津云新闻)http://t.cn/AXG8YLJ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