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岳月 26-01-2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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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贵司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已退费,与您达成一致”从而导致不予立案的结果,本人必须公开质问:

第一,我们何时就“涉嫌捆绑销售的系统性侵权问题”达成过一致?
我于2026年1月12日向贵司发送正式函件,明确要求就系统性违规问题出具解决方案。该函件至今未获任何回应。沉默等于“一致”?

第二,请不要偷换概念。
我曾表示“个人账单问题已解决”,这是基于贵司的操作。但我同时、明确地强调了“系统性问题已交由监管部门处理,并将继续沟通”。贵司将此片面表述汇报为“达成一致”,是典型的断章取义。

一个不回应核心质询、仅靠单方面操作账单就声称“和解”的企业,其诚信与对监管的严肃性何在?

我将对此“不实陈述”保留一切追究权利,并继续依法推进。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