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那点事儿 26-01-2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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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李贞秀递补“立委”后须在1年内提交“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执行2年条款,“立法院”人事处发函,包含民众党“立委”林国成、林忆君、张啓楷、麦玉珍、黄珊珊及黄国昌等6人,已确定于2月1日辞去“立委”职务;这也代表有大陆配偶背景的李贞秀可望递补“立委”,然而,届时李是否会依台湾“内政部”规定,提交出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也受外界瞩目。

民众党的“2年条款”,源自于前任党主席柯文哲在竞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时所提,规定党内每位不分区“立委”任期2年,期满后交棒给后面顺位递补,盼藉此让更多人进“立法院”。

黄国昌、黄珊珊、林国成、林忆君、张啓楷、麦玉珍6人确定将于今年2月1日去职;至于陈昭姿、刘书彬将续留“立法院”,主要是陈昭姿是前任党主席柯文哲承诺,在任内完成“代理孕母”解禁法案完毕才卸任,刘书彬则是去(2025)年3月14日才递补“立委”,任期未满2年,因此不受影响。

根据2024年民众党不分区名单,后续递补6人预计为前资策会软体研究院副院长洪毓祥、中华阳光推展关怀协会理事长蔡春绸、中正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王安祥、台北护理健康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教授邱慧洳、台中市议员陈清龙、大陆配偶李贞秀。

其中,李贞秀可能成为台湾“立法院”首位有大陆配偶背景的“立委”,据了解,李贞秀来自湖南省,通过婚姻来台生活逾30年。她曾在多家电子业上市柜公司工作,同时也是一位“五宝妈”,因崇拜柯文哲,主动加入民众党成为终身党员,后获列民众党不分区“立委”第15顺位。

不过,李贞秀是否能顺利就任仍有变数,日前她表示,将签署“有无双重国籍、放弃外国籍”切结书,却被“台独”顽固分子、台湾“内政部长”刘世芳反驳,称台湾现行“国籍法”规定中,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并没有切结或具结的办法。

刘世芳称,“国籍法”20条讲得非常清楚,要担任公职者,就职1年内要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外国籍,刘世芳称根据“行政院”2023年函释给各部会,“中华民国”以外国籍当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日前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长邓万华为大陆配偶,由于无法提交“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问题,被台湾地区“内政部”认定违反台湾地区的“国籍法”被解职。

而根据台湾地区“宪法”和台湾地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根据中国大陆法律,两岸同属一中,大陆配偶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而不适用“国籍法”,中国大陆也不可能为移居台湾的大陆人提供所谓的“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民进党当局硬把大陆配偶套用“国籍法”,是在故意刁难。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