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名小车司机给我打来电话,他非常高兴地告诉我一个大好消息,上级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已经收到,县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推翻”了。为此,他感到非常高兴、非常激动。我仔细看了他给我发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赫然写道:县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公正,根据法律规定,责令重新调查、认定。措词非常严厉:一是明确指出了“责任划分不公正”,没有任何含糊其词,没有留任何情面;第二,责令重新调查、认定。这里的“责令”两字的用语有千斤重。按照语意,责令就是“命令”的意思,对于下级来说,只有服从的义务。如此复核结论,对小车司机来说,简直是“救命稻草”。想当初,该小车司机拿到县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候,是多么的绝望。行人走在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居然认定行人没有一点责任,而是小车司机负全责。行人本来就应该走人行道,为什么偏偏要走马路?这种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什么没有一点责任?小车司机心焦火燎,但是无计可施。他拿着县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后,亲自找上门来,问我怎么办?我说法律明确给了你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的权利呀。他不假思索,委托我帮他申请复核。很快,我就为他撰写了一份高质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明确要求上级交警部门撤销县交警部门作出的错误认定。重点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否则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应该承担违法责任,而不是没有任何责任。复核申请书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邮政快递寄到市交警部门,市交警部门非常认真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作为了非常认真负责的复核结论,明确认定县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公正,并责令重新调查、认定。市交通部门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作风,令人十分敬佩!
这件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拿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以后,即使认为认定不公,也不知道怎么维权。有的思维固化,认为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铁板一块,不可能“推翻”。有的到了打官司的时候,才后悔当初没有行使法律赋予的申请复核的机会。这起案件的“推倒重来”,不仅是小车司机的幸运,也为大家带来了有益的启示!一一2026年元月20日 http://t.cn/AXGnYHKi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