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删,第六次发。2026年1月7日,我收到了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但案由被定性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死”,这一定性与曾一麟身体状况及案件疑点相比,明显不一致。
在此之后,2026年1月17日,我和律师再次递交了三份重要法律申请,内容包括:死因鉴定、调取证据、开庭质证(内容详见配图)
1月19日,我的律师主动致电办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陈晓玲,询问案件。她表示目前仅收到两家单位(武汉市公安局和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的书面答辩材料,尚未提交任何证据。她同时确认:本案将安排听证程序。
案件虽然缓慢推进,但我们从未停止追问。
我们不只是担心他被遗忘,甚至在想——他会不会还要为某些人背锅。 @全国人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长安网 @中国政府网 @正义网 @人民日报全国党媒平台 @法制日报 @人民网 @国务院公报 @中国警方在线 @公安部刑侦局 @CCTV今日说法 @检察日报 @人民法院报 @湖北政法 @武汉法院 @武汉发布 @武昌检察 @武汉检察 @大成武昌 @何光伟v @刑法学人罗翔 @人民公安报 @司法部 @杨名跨 @王鹏律师 @邓飞 @刑法徐光华 @刑法学人方鹏 @刑法皇叔刘校逢律师 @刑诉李辞 @邹建章的名字不能用 @左宁刑诉 @刑诉杨雄 @逐浪新闻 @人民日报海外版-海外网 @平安湖北 @南方周末 @刘凤科刑法 @平安武汉 @央视新闻 @联宏说法 @北京法律民工 @周兆成律师 @胡锡进@中国新闻网 @人民法院报 @胡锡进 @新华网 @公安部刑侦局 @求是 @法人杂志 @光明日报 @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武汉发布 @人民网 @光明网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澎湃新闻@李微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