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田视频 26-01-2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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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是法务下班是偷车厘子惯犯#知法犯法!北京公司法务6次偷超市车厘子,高收入却栽在"贪小便宜"上#一条音频告别2025##微博声浪计划#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一起超市盗窃案引发社会热议。作案者并非缺衣少食的惯犯,而是一名月收入不菲、天天与法律打交道的公司法务。她凭借精心设计的手法,先后6次在超市盗窃车厘子、蓝莓等商品,最终因"多次盗窃"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原本光鲜的职业前途也因一时贪念付诸东流。

这起离奇案件的案发源于超市工作人员的报案。据超市负责人王先生介绍,元旦过后,店内频繁出现车厘子包装盒空留货架的情况,调取监控后发现,一名女性顾客存在明显盗窃嫌疑。监控画面清晰记录下作案全过程:该女子每次购物时,都会正常挑选多种商品,随后专挑超市无人角落,将车厘子等价格较高的商品包装盒拆开,把果肉倒进自己的随身包中,再将空盒子丢弃在隐蔽处,最后拿着其他商品正常结账,以此掩人耳目。这种"混水摸鱼"的盗窃方式极具隐蔽性,直到第6次作案后,才被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并报警。

警方调查结果令人大跌眼镜,这名看似体面的盗窃者竟是某公司法务,具备完全的经济能力消费这些涉案商品。据女子供述,她最初的盗窃行为源于一次偶然发现——此前购物时,她无意间发现有商品标签缺失却成功结账,便滋生了占小便宜的侥幸心理。从第一次试探性盗窃小盒蓝莓,到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一次偷走三盒车厘子和一个木瓜,后续更是将散装干果、饼干等纳入盗窃范围,盗窃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贪欲在一次次未被发现的侥幸中不断膨胀。据了解,她盗窃的车厘子每斤价格仅30元左右,6次作案的涉案总金额不足千元,却已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多次盗窃"。

案发后,面对民警的讯问,这名法务女子才幡然醒悟,追悔不已。她主动向超市提出"以一赔十"的退赔方案,希望通过全额赔偿获得对方谅解,减轻法律责任。但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即属于"多次盗窃",无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可构成盗窃罪。

作为专业法律从业者,该女子理应比普通人更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却因一时贪念明知故犯,其行为更具讽刺性。这起案件也暴露了部分高收入人群对"小额多次盗窃"的认知误区,不少人认为"偷点小东西不算犯罪",却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犯刑法。据最高检数据显示,近年来超市盗窃案中,像该女子这样有正当职业、经济条件良好的作案者占比逐年上升,他们多因侥幸心理和贪小便宜心态作案,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对于这名法务而言,刑事处罚只是开始。一旦留下犯罪记录,她不仅会被所在公司开除,还将终身无法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甚至会影响个人征信及子女未来的升学、就业。原本价值不足千元的车厘子,最终让她付出了职业生涯崩塌、人生轨迹改变的惨痛代价。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法律面前没有"小事",再小的贪念也可能酿成大错,守住底线、拒绝侥幸,才是对自己最基本的负责。 http://t.cn/AXGuXKrv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