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华律师 26-01-2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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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被告人当庭威胁公诉人,反而可以获得法院轻判,你信不信?

在以该院副院长马杰担任审判长的“曲某某职务侵占案”庭审中,被告人多次强行打断公诉人、诉讼代理人的正常发言,并恶狠狠地威胁公诉人“我记住你了!”

审判长不但没有对被告人作出制止、训诫、警告,反而对被告人进行安抚,表示“公诉人的观点不代表法院”,被告人越发嚣张,导致被害单位诉讼代理人被迫退出之后的庭审。

在没有任何法定、酌定情节的前提下,昆区法院对被告人曲某某从轻处罚,是当庭威胁公诉人发挥了作用吗?

昆区检察院已经依法对该案提起了抗诉。只是昆区法院的做法,显得太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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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