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嫂嫂又杀见义勇为者案未宣判#首先这事我也认为该判死刑立即执行!
接下来我去问了#豆包# 然后醒悟,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法规必须有章可循,这个二审无法加重刑罚的情况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制定,但肯定有它存在的原因,希望打回后找到合适程序判死立决吧!
附:本案(田永明案)一审、二审未判死刑立即执行,核心原因是法律程序规则约束、量刑裁量空间、证据与情节争议叠加,且云南高院已以“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启动再审,检方建议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再审于2026年1月21日开庭未当庭宣判 。
一、核心法律与程序原因
- 上诉不加刑原则:仅被告人上诉、检察院未抗诉时,二审不得加重刑罚,只能维持或减轻,无法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 死刑适用标准: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且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形;死缓适用于罪该处死但非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况,一审、二审法院曾认定本案符合死缓适用条件。
- 证据与情节争议:被告人辩称系“过失致人死亡”,虽尸检显示为连续捅刺致命伤,但法院在原审中对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的裁量存在分歧;且其曾有羁押期间制止他人犯罪的行为(未认定为重大立功),成为量刑考量点 。
- 程序路径限制:二审认为量刑过轻,只能发回重审,不能直接改判;此前检方未抗诉,也限制了二审加重刑罚的可能。
二、再审关键进展
- 云南高院已启动再审,检方明确建议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主张其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后果严重、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
- 再审庭审中,检方驳斥了被告人的过失辩解,强调其杀人意愿坚决,死缓量刑畸轻。
三、为何引发争议
- 公众认为其强奸后报复、杀害见义勇为者、系累犯、潜逃近20年,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判死刑立即执行。
- 原审量刑与公众认知存在落差,导致舆论对司法公正的质疑,也推动了再审程序的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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