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笠
窃以为,这锅放了很多鲜蒜末和葱花的毛血旺里,属嫩肉片,为花魁——三指宽的眉毛肉片,和脆毛肚、血旺、鳝鱼片、肥肠等都挂满了一样的汤汁,可唯有这位侠士,因为裹着一层薄薄的红薯粉,是保留着质朴土猪肉片的香味的——这样的香味,当然不会有香帅“踏月留香”的风度,但也放达通脱,爽爽落落的,吃得很舒服。
冬天的夜晚,是看闲书的好辰光。那些古龙小说和007系列,会让戴着黑色羊绒帽,遮住嘴的脖套,防雨厚夹克,和皮手套从地铁口走出来的人儿,看着淅淅沥沥的冻雨,大口的呼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就觉得自己的手心“温暖,干燥,而坚定”——谁有不平事?
但我手里握着的,可不是三尺剑,而是一寸长的棒棒糖.....虽然幻想着前面的小叶榕树里躺着胡铁花,但扑啦啦嬉笑着走过来的,也只是三四个刚刚喝了酒,敞着怀的兄弟伙。梯坎转角,一位胖胖的嬢嬢在慢吞吞的扫着地上的落叶。说也奇怪,那些被昨晚雨水打湿了的有些已黏糊糊的贴在水泥地上的叶子,她单手轻飘飘的一挥,就清爽了一大片,不一会,就乖乖的拢聚成一堆。
寒风凌冽,吹得嬢嬢的脸庞红戳戳的——她应该整天,都是在户外的吧,可她的嘴角,却是淡淡的微笑着的——恬然,简淡。不知道她的眼睛有没有扫过周遭那几个走路已跌荡不得住的男娃儿,反正她,是湛然不动的。
因为那顶大大的竹斗笠,待她稍微一侧身,我就看不见她的脸了——唐突了,侠客!貌似,我一直在看着你......为什么,刚刚还在打望车厢对遭穿着深棕色皮夹克女生的我,就觉得你不但飒飒有凛风,还很,性感呢.....#生活手记##我的美食日记##不可辜负的美食##探城记##冒个泡# http://t.cn/E2P9S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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