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门往左手边走,到第一个路口再右转有一家书店,在郑北和顾一燃回家的必经之路上。
2005年的某个冬夜,顾一燃先下班,在这里一边看书一边等加班的郑北。
书店里在放柴可夫斯基的四季,顾一燃踏进书店的那秒刚好切到十二月之圣诞节。摘掉眼镜用口袋里的纸巾将镜面擦干,顾一燃找了处靠窗边的位置坐下,脱掉厚厚的羽绒服,摘下耳包。
老板是个中年人,约莫比郑北还大几岁,头发已经有了花白的趋势。
顾一燃接过倒满温水的纸杯暖手,随和地朝他笑笑。
“郑警官又加班了?”老板抱着几本书在他身前坐下,“新进的,你看看喜欢哪本带回去。”
他们是因为一桩案子结识的。一个疑犯在逃亡过程中躲进了书店,用老板做人质,躲在了收银柜台下面。
接到目击者的线索称疑犯持管制刀具,为避免打草惊蛇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郑北和顾一燃采取了化妆侦查的方法进入书店。
老板是个聪明人,顾一燃用书名巧做提醒,他很快就知道了二人的真实身份,接着镇定自若地给顾一燃推荐起书目。
顾一燃顺着他的话语找过去,书架第二排最左手边的那一本,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第一篇《羊脂球》,第二篇《壁橱里的孩子》。
郑北也心领神会,悄无声息地从柜台的另一侧绕过去,抓捕了疑犯并安全地将老板救下。
虽是对方的救命恩人,但是顾一燃自然保持着人民公仆的质朴本色,当然不会真的不付钱就拿走新书。挑了一本最想看的,将钱压在纸杯下面,顾一燃静静地把书拆开,茅盾的《林家铺子》。
说实话顾一燃看起来并不像是会看这类书的人,发型体面,带着银框眼镜,身上是熨烫得妥帖的纯色羊绒衬衫,即使是看书时脊背也挺的很直,比起郑北那种属于警察的凛冽甚至是粗糙,顾一燃身上更多的是一种俊逸隽永的文人风骨,倘若他手里的拿的是《国富论》,那窗外的小水沟也能被衬成泰晤士河了。书店老板遥遥地望着他手里那本书的封皮,心想。
当然了他并不曾见过顾一燃和郑北并肩在街边吃烤红薯的样子,吃到高兴了,这人就用脚蹭着马路牙子上上下下地跳来跳去,不顾脚上还穿着名牌鞋子,脸上挂起一对相得益彰的小括弧。
顾一燃也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全神贯注,可以说他此刻正在一心多用,一半回忆过去,一半挂记局里加班的某个人。
说来也奇怪,有个成语叫七年之痒,用在他们二人身上却不合适,不知是不是因年岁渐长,心智被沉淀得更加成熟,即使是朝夕相对也不觉得厌倦,反而是短暂的分离会创造出隐秘的不安和想念。顾一燃自己也觉着神奇,他把这归因于郑北已经成为了他生命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堪比吃饭睡觉喝水,甚至是呼吸。
当然了他不会告诉对方这些矫情的绮思,只是在独处时任由思绪飘散,让子弹飞一会儿。
跳来跳去的念头又回到书上。
这本书他在高中时便看过了,作为课外读物,在读后感中16岁的顾一燃引用了这样一段话,“时代的一粒尘埃,落在每个人身上都是迈不过去的一座大山。”
那篇读后感成为了范文,贴在高中走廊的墙壁上,回南天洇染开他的字迹,却没抹掉他的回忆。
此刻16岁的顾一燃又和35岁的顾一燃指尖相碰,如同《E.T.》中的经典镜头,超越时空记忆又开始轰鸣作响,窗外又开始下雪,纷纷扬扬中世界被绘制成洁白的模样,将人类显得更加渺小和脆弱。
洁白的深处有一点黑色涌出来,移动,再移动,视线向接时移动速度进一步加快。
那是顾一燃在时代洪流中的锚点,是他攀登险崖时牢固地系在腰间的万能结,牵住他令他不再飘渺游荡在天际的风筝线。
郑北的耳尖发红,鬓角漆黑,身上还带着不服老的精神头,顾一燃想起前一阵子给他染发时打趣问他要染多久,那人仰起头和他耍赖,说要染到外甥女考大学,或者他退休,又问顾一燃行不行,好不好,肯不肯给自己一直染头发。
那人隔着窗户看他,也不进来,只是晃晃手里的带子,里面粉红纸袋包着的番薯烤到沁出蜜来浸透袋子,撕掉漆黑的表皮,一层香甜韧的口感裹着发烫的内里,令人口舌生津。
顾一燃穿好外套,将书夹在腋下匆匆地和老板告别。
“怎么没开车?”顾一燃熟练地将手放进郑北的衣兜中,过一会儿另一只手便也挤进来,将他的手裹住。
“反正离家也没多远儿,下雪了,就想和你一起走走。”身边的人如是说。
夜幕中他们二人的背影逐渐微缩至不可见,老板低下头的前的最后一眼,看见他们的相视和笑颜。 http://t.cn/AXGxen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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