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1月21日凌晨1点首发的(附图1)
李雨禅实名向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州昭苏县文旅局反映以下问题:
首先我对贺娇龙同志英年早逝表示哀悼和惋惜。我和贺娇龙同志有着同样的初心: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新疆。我认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无论取得怎样辉煌的成就必须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贺娇龙同志也不例外。
(1 )近日,看到媒体上报道网友们向昭苏县文旅局提议为逝世的贺娇龙同志塑像,我仅代表自己向昭苏县文旅局表达对此事个人的观点,如果是贺娇龙的亲戚朋友在私人场所自费为贺娇龙同志塑像我表示赞同!如果是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在公共场所用公款为贺娇龙同志塑像,我表示不赞同!贺娇龙同志生前2020年-2026年1月以几百万粉丝巨大体量的自媒体账号进行直播带货活动,贺娇龙同志从直播带货第一天到逝世那天一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证据如下:2023年2月6日昭苏县市场监管局回复李雨禅实名举报某企业使用公职人员贺娇龙的形象售卖蜂蜜违反《广告法》第九条(二),昭苏县市场监管局认定了违法行为属实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附件1.2图)。由此可见,贺娇龙同志在自媒体使用自己形象售卖的所有商品都属于以上同类型违法行为!因为新疆自治区从上到下某些单位对贺娇龙同志“捧神”“造神”运动的大力开展导致她这个违法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纠正。
(2)贺娇龙同志2020年-2021年在抖音平台自媒体账号接受直播打赏收入和直播带货佣金收入漏缴个人所得税并加收滞纳金。以上证据源自李雨禅实名向伊犁州税务局举报贺娇龙漏税问题2023年1月13日的回复(伊州税函【2023】4号)。整个互联网众多现象级网红都因为漏税问题被封禁账号停止直播,唯有贺娇龙同志不承认错误不道歉不封号还在直播间公然欺骗粉丝狡辩说:“我从来没有漏税!是有人诽谤我!”(有直播间录屏为证)。
综上所述,党和政府绝不可以用公款给一位在工作岗位上屡次违法并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公职人员塑像!任何践踏法律拒不悔改的公职人员都不应该被塑成雕像成为全国公职人员群体和广大群众学习的榜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