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嫂子再杀人案再审开庭,受害女子泣诉二十余年创伤
2026年1月21日,云南“田永明强奸嫂子后报复杀人案”再审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被害人赵女士在庭审现场泣不成声,胸前、背部的旧伤疤与满脸泪痕,诉说着横跨二十余年的身心创伤 。这起牵动人心的案件,因被告人屡犯重罪却获死缓的量刑争议,经云南省高院认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启动再审,再度引发公众对正义与惩戒的热议。
案件的悲剧始于1996年,时年20岁的田永明趁大哥外出,持刀威胁并强奸大嫂赵女士,后试图杀人灭口未遂,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获刑9年 。2002年7月刑满释放仅四个月,田永明怀揣报复之心,持刀闯入赵女士家中行凶,村民刘铭富路过时挺身而出劝阻,却被田永明连捅数刀,两处致命伤深达胸腔,最终因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赵女士也被刺致轻伤。作案后,田永明潜逃近20年,直至2022年才在湖南长沙落网。
2022年一审中,田永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上诉后,2025年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这一量刑引发被害人家属强烈不满:刘铭富之子刘亮刚自幼丧父,家庭生计艰难,二十余年来始终奔波申诉,只为给见义勇为的父亲讨回公道;赵女士则长期被噩梦纠缠,“一提起来心就在滴血”,身体的伤疤与心理的恐惧从未消散 。转机出现在2025年10月,云南省高院院长发现案件“量刑明显不当”,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再审庭审中,田永明首次向受害人家属致歉,却仍拒不认罪,辩称1996年的强奸系“被诬陷”,刘铭富的死亡是“赵女士推人撞刀所致”,属过失致人死亡。这一辩解遭到检方与被害方代理律师的严正驳斥:司法鉴定显示,刘铭富的致命刀伤需主动用力捅刺才能形成,且案发时田永明在母亲、村民多人劝阻下仍持续行凶,足见杀人意愿坚决。检察机关明确提出量刑建议,认为田永明系累犯,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原审死缓量刑畸轻,建议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
面对田永明的“道歉”,被害人家属明确表示不接受,认为这只是其逃避惩处的投机手段。田永明的大哥陷入两难,一边是亲情,一边是弟媳与刘铭富家的冤屈;田永明三哥也坦言,这起案件让三个家庭都承受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庭审持续3小时后,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期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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