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医院通报了一起医生自媒体侵权被处罚的案例。说的是川内某家医院医生在录制科普视频宣传的时候,泄露了病人的隐私(面容声音和个人信息),病人刷到这个视频后,向卫健委投诉,最后被认定为侵犯患者的隐私权。
处理结果是这样的:涉事医生被停处方权6个月,调离临床工作岗位到医务科学习法律法规。当事医生扣罚绩效3万,当事科室扣罚绩效5万。叨哥一看,这3万块钱要上多少个夜班才能挣回来呀?我不得不对我的科普内容进行自查了一番,看有没有违规行为。
熟悉我的粉丝都知道,我是比较在意个人隐私的,所以也养成了保护别人隐私的习惯。我的科普里面最多只出现不带病人信息的影像学资料或者辅助检查结果,至于文中提到的大爷、大妈、小姐姐,身份这些都是我虚构的,故事是真实的,信息是模糊的。就算是本人看到这些博文,都不一定能对号入座,压根没有泄露的可能。
病人到医院就医,把自己的隐私权交给医生,医生就有保密的义务,哪怕是用于非盈利性目的,也注意需要隐去病人的个人信息,如果确实没有办法隐去(比如面部疾病),需要做教学宣传之用,那必须征得病人的授权或同意,患者投诉医生泄露隐私,我认为是合理的。
我看到有一些医生会录制一些诊室的视频,虽然摄像头是对着医生本人,但如果声音没有做一些处理的话,还是容易泄露病人隐私的。如果大家去医院就诊,发现医生的诊断室架着摄像机,如果你比较介意,可以要求医生关闭,这是你的合法权益,不用考虑医生开不开心的问题。
现在很多医生都在做自媒体为自己和医院引流,也反映出了不少同行都有业务下降收入下降的焦虑,临床工作量不饱和,个人知名度不高,想孵化个人IP, 提高在医院的话语权或者议价权,网红没有那么容易当。网红确实能够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但只要出了一丢丢事,也会成千上万倍放大你的错误,我总结的一句话:
你想当网红,那首先评估一下自己能不能扛得住网暴!
叨哥身体差,扛不住网暴,所以不实名、不露脸、不见面、不聊骚、不卖肉。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