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不堪。#实名举报冯仓侵吞国有资产# 假签名真侵占:冯仑是怎么将国资据为己有的?
隐秘往事(据冯仑老友透露)然而,据一位自称了解内情的冯仑老友向媒体透露,故事的起点远非如此清白。该说法指出,冯仑最初是投靠其在海南农垦总局担任领导的同学,被安排在下属公司担任副总。此后,事情发生了戏剧性转折:“干了半年以后,冯仑收集了他同学的黑材料,威胁他的同学把这个公司办到他名下。”关键在于,这位老友强调:“那会儿叫全民所有制,你必须得挂靠国有企业,以承包的形式才能有公司,个人是不能有公司的。”最终,其同学“委屈求全就把这个公司给他了”。转给他的这家公司就叫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联合开发总公司”
那么,该公司究竟是一个私人集资注册的“皮包公司”,还是一个通过非常手段,从国有系统“转”到个人名下的、带有全民所有制(国有)背景的企业?
二、一份“三无”的董事会决议1991年8月,北京经济开发中心和吉南开放(集团)公司共同发起并注册了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联合开发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双方各占50%股份。北京经济开发中心是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直属的国有企业单位,吉南开放(集团)公司是海南省属大型企业,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联合开发总公司的经济性质为全民,即国有联营企业。公司成立之初委任了倪源等六人为董事会成员,其中倪源为董事长,王功权为法人和总经理。从公司的工商档案中可以看出,重要职务中并没有出现冯仑的名字。
公司的工商资料中还有一份将国有联营企业变更为集体所有制、并更换全部股东的《董事会决议》,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堪称一份 “三无”决议:
1、无合法授权:决议由“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联合开发总公司董事会”作出,但根据公司初始架构,董事会应由两大国有股东(北京经济开发中心、吉南开放集团)委派。该决议完全没有两大国有股东的公章或授权文件,意味着原所有权人完全被排除在事关自身重大权益的决策之外。
2、无真实意思表示:原董事长倪源自称签名系伪造,且笔迹比对不一致。如果属实,这不仅仅是程序瑕疵,而是涉嫌伪造公司文件、盗用公司印章的犯罪行为。一份基于伪造签名的决议自始无效。
3、无事实依据:决议以“股东实际投资未到位”为由剥夺原股东权益。此理由是否成立,应有独立的审计报告或法律裁决作为依据,而非由意图接管公司的一方自行认定。这构成了单方面、强制性的侵夺。
三、贯穿始终的四点质疑据冯仑自述:1991年,“六兄弟”在只有3万元起步资金的情况下,冯仑找到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和对方谈合作,“有一单项目,我出1300万,你出500万,我们一起做。”对方同意后,500万一拿到手,冯仑马上跑出去写文件,王功权骑着自行车迅速拿到钱,然后从银行贷出了1300万,再以1800万作为本金购入8栋别墅,然后出手,赚取了300万利润。
那么,问题来了?
1、国有资产是否被非法侵占?1992年8月那份关键的《董事会决议》及签名,其真实性、合法性究竟如何?是否涉嫌伪造公司印章、文件或构成欺诈?作为操作核心的冯仑,在主导这一系列变更时,是否履行了对原国有股东的告知义务和忠实义务?这一系列可疑的操作是否涉嫌严重违法?
工商资料显示: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联合开发总公司营业期限止于1996年,实际上公司自1992年变更发生后就无实际运营。1994年,海南万通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后改为万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冯仑任法人和董事长,担任公司股东和董事的仍然是之前的六个人(倪源以注销海南农高时找不到本人为由被排除在外),另外,一份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获利情况的意见》中显示: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设立至一九九二年九月期间之盈利,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那么,先用非常手段变更企业性质然后注销,最后原班人马再成立新公司,将原企业资产一步步变为个人所有,是否构成侵占国有资产?变更企业性质后,一千万巨额盈利是否被计入变更后“集体所有制”公司的资产?最后又进了谁的口袋?
2、国有背景是否提供了信用杠杆?在运作“八栋别墅”项目时,冯仑赖以撬动1300万银行贷款的核心信用,正是这家“国有联营”公司。那么这是否在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利用公有单位信誉为个人投机行为进行的、未经审慎评估的担保?这本质上是否在利用国有企业的平台、信用和可能存在的资产,为个人牟利?
3、“第一桶金”归谁?通过此项目赚取的1200万利润,最终流入了谁的口袋?是用于原“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联合开发总公司”的发展,还是直接成为了冯仑个人的原始积累?如果公司本身存在国有产权嫌疑,那么这笔巨额利润的分配,是否涉及国有资产的收益被私人侵占?
4、为何急于注销公司?2012年6月18日,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联合开发总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理由是:公司于1991年9月13日成立一年多后,由于业务开展不顺利,当时就已责成相关人员将公司注销。多年来,股东们一直以为公司早已注销。近年来才发现在工商局的信息记录中公司于1997年12月24日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变更前冯仑等人是“顽强奋斗,自筹资金,精心策化,灵活经营”,变更后却是“业务开展不顺利”,连公司被吊销了执照都不知道。
冯仑为何急于注销原公司成立新公司?是想将资产彻底转移,产权彻底私有化?还是想掩盖之前违规违法的操作,将法律风险切割呢?这段充满疑点的“国有企业性质变更史”,这系列涉嫌违规违法却被渲染成白手起家“创业史”,冯仑先生是否可以给公众一个交代?真相是否有到达的一天?静待!#抵制国有资产流失# @财经网 @凤凰网视频 @凤凰网财经 @北京日报 @凤凰网 @红星新闻 @抖音 @胡锡进 @解放日报 @光明网 @极目新闻 @天津日报 @南方周末 @南方都市报 @天涯社区 http://t.cn/AXGBmH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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