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婕律师 26-01-22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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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收到的评论和私信里,网友跟我提到成都男摄影师殴打coser事件,我一般看新闻就是刷主页或者看热搜,大家不告诉我我还真不知道有这种事情。

以下来自新闻报道:2026年1月18日,该事件在成都天府红购物中心(二次元热门打卡地)发生。双方约定当日上午9时进行互勉拍摄(coser免费出镜,摄影师免费出图),但男摄影师黄某涵(16岁)迟到至下午2点才到场,引发coser一方不满。

现场交涉后coser致歉,黄某涵却在微x群发布侮辱性言论。当日20时许,多名coser找其理论时,黄某涵情绪失控动手,对5名女生实施殴打,包括扯假发、揪头发、拳击眼部、锁喉等行为,致1人美瞳碎裂眼部受伤、1人被勒昏迷,最小受害者仅12岁,部分伤者出院时需乘坐轮椅。

1月19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通报,确认黄某涵涉嫌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立案调查,同时督促涉事商场整改安保问题,核查并追责网传造谣、泄露隐私行为。目前伤者均已出院,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暂未出具最终处罚决定。

涉事摄影师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若系初次违法,可能不予执行行政拘留,但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伤者伤情经法医鉴定达轻伤及以上,其行为将构成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对于coser来说,律师能给出的专业建议:

1️⃣固定核心证据:保留警方出警记录、笔录,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缴费票据,现场监控录像、目击者联系方式及伤情照片、施暴视频,微信群侮辱言论截图等。

2️⃣起诉维权:可要求黄某涵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在警方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

3️⃣配合警方伤情鉴定,若达轻伤及以上,要求依法追究黄某涵刑事责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对警方处罚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希望大家在自己热爱的活动中都能够安全,也希望暴力男能够被公平处罚!!!(真的很恶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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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