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冯仓侵吞国有资产#
一、被举报人作为国有企业董事高管,伪造法人签名,隐瞒国有股东,欺骗监管单位,私自将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联合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农高投)国有股权变更至个人名下;
农高投自1991成立—1992年期间实现利润1200万的情况下,冯仑利用有关政策,在国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法人签名,未经过清产核资等流程,私自将国有企业股权变更其个人名下,随即将公司关停将资产转移至杨浦耐基特实业有限公司(缩写NGT与农高投同音,对外还是农高投国企信用欺骗金融机构获取贷款)。
二、决议未经股东北京经济开发中心、吉南开发(集团)公司正式盖章或书面授权文件,冯仑借举报倪源受贿被审查之机,向监管部门股东谎称注资不到位、当年未盈利等理由窃取国有资产,并于当年关停企业,目的不可告人;
1991年8月26日海南港澳国际信托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进账单明确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到位。冯仑向监管机关谎称注资未到位。
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获利情况的意见》显示,“公司自设立至1992年9月累计盈利不低于1000万元”。冯仑申请注销报告中却说“公司于1991年9月13日成立以来业务开展不顺利,当年就责成公司人员注销”。
综上足以证明冯仑以欺诈行为窃取国有资产,后该公司发展成数十亿资产的企业,均是国有资产的延伸。
以上均是事实,举报人恳请有关部门履行查出职责,依法追究被举报人的法律责任。谢谢!#实名举报冯仑侵吞国有资产# http://t.cn/AXGsfB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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