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六月雪 26-01-23 12:52
微博认证:重庆巫山童养媳事件当事人马泮艳

生多了养不起,有人愿意收养本是好事,但收了四万块钱,这就是卖孩子,是犯罪。小时候在村里就听说,有的老光棍捡来精神不正常的女人,一年生一个拿来卖钱,在偏远地方这种事不少。

有权有势的人真会玩文字游戏——卖孩子收的钱叫“抱养费”,大伯卖未成年侄女收的钱叫“代养费”,换个说法就替他们逃避法律责任了,受害的弱势女性,只能自认倒霉。#女硕士被村民强奸时被儿子目击##同村村民猥亵患病女硕士的女儿# #男子送养亲生子获4万元不构成犯罪#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