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台CT 26-01-2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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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要以身相许抵前男友欠款#

这是真遇到「正规法院」了。

刚刚看到媒体报道,一女子在热恋时向男友借款5万,并写下借条:如果没有归还,就以身相许。

后两人感情破裂分手,男子索要欠款遭拒。

女子坚持要履行“以身相许”的约定,男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身份关系,不能作为金钱债务的履行方式。借条中约定的“以身相许”抵偿债务的内容,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条中的该约定内容无效。

法院最后判决,女方应履行还款义务,向男方偿还借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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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