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精选等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电影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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