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被村民强奸时被儿子目击#【精神障碍女被性侵之后:法律如何保护最脆弱的人?】#知政观察团#
看完新闻,心里堵得慌。
女硕士患精神疾病走失十多年,被找回时已育有两个孩子。司法机关介入后,与她同居生子的张某军因“长期稳定同居”未被起诉强奸罪,而两名同村村民却因多次性侵她被提起公诉。
这中间的区别在哪?关键一点在于法律对“性同意能力”的认定。检方认定张某军与她长期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属于稳定同居关系,难以构成强奸罪。但同村村民在明知她精神异常、无法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就涉嫌强奸。
更刺痛的是细节:性侵发生时,孩子曾目睹现场。一个患病母亲,两个无辜孩子,在本该最安全的“家”中,遭遇了最不堪的暴力。
法律是理性的,但判决之外有温度。不起诉不等于认同,而是证据与要件之间的权衡。而公诉则是对明确侵害的亮剑——无论你是否患病,无论你在何处,法律都该为弱势者划出一条底线。
我们必须追问:精神障碍群体的性权益如何保障?农村边缘环境中的女性安全网到底在哪里?法律条文之外,社会的眼睛和良知是否真正醒来?
暴力从来没有借口,沉默从来不是选择。比起讨论“是否构成犯罪”,我们更该筑牢“如何预防犯罪”的铜墙铁壁。
#警sir说# 让法律的归法律,人性的归人性。让我们用制度守护最脆弱的人,用正义照亮最隐蔽的角落,用良知温暖最无声的伤痛。 http://t.cn/AXqPaQ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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