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以案释法#【饮酒开网约车,司机被重罚】2025年11月19日,何某驾驶渝AB***54号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65mg/100mL。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属于营运机动车。民警依法对何某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对其行政拘留15天。雅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约谈何某所在的“网约车”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求公司要强化管理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杜绝酒后驾车的情况发生。同时,将何某的处罚结果抄告至相关职能部门,呈请依法对该车进行严肃处理。
#小通提醒# 一杯酒的麻痹,不仅会让驾驶人失去清晰的判断力,更会将车上乘客与道路上的其他参与者置于危险之中。请牢记,手握营运车辆方向盘,就要扛起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严守交通法规,用规范驾驶守护每一位乘客的平安出行路。http://t.cn/AXqP5B6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