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最恶心的事,不是违法,因为违法还有法律惩罚还有犯罪成本。
最恶心的就是那种明明知道做的是伤天害理、毫无底线的事情,却因为法律的滞后性或条文的限制而无法将其绳之以法的感觉,比单纯的违法更让人抓狂和无力。
“法不禁止但德所不容”。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但很多时候,法律的更新速度跟不上社会现实的变化,导致一些极其恶劣的行为暂时处于“灰色地带”。
这就是明抢,你还看他逍遥。
如果一家科技公司热衷搞这种恶心的事,他就没有精力去做正经的事儿。这种视道德如无物,视众生如草芥的科技公司,和那些网贷的互联网公司有什么区别。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