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老板娘被前夫索要股份#
奚春阳主张案涉股份是离婚时约定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经重组上市转化而来,财会上需追溯股权的原始取得成本和后续增值部分,增值部分因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仍需按共同财产分割,这也是为何奚春阳能主张 50% 权益,而非仅按原始出资比例分割。根据《民法典》,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含股权)属于共同财产,即便股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有权主张财产权益,这也是本次诉讼的法律基础。
本案核心是双方 2012 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若该约定合法有效,奚春阳的主张就有直接依据,若约定模糊或存在争议,法院则会结合股权形成时间、出资来源等重新认定,这也是后续审理的关键焦点。
本次股权估值按申通最新股价 13.78 元 / 股计算,奚春阳主张的 2028.42 万股对应市值近 2.8 亿元,这是 A 股上市公司股权分割的常规估值方式,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基础,兼顾股权的流通性和当前市场价值。
上市公司股权分割有特殊规则,和普通公司不同,上市公司股权涉及证券市场监管,分割不仅要遵循婚姻法,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要求。本次涉诉股份需办理非交易过户,这一步必须经中登公司审核,且不能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申通公告也明确该事项不改变公司控制权,正是符合这一规则。
股权分割对公司财报无实质影响,申通公告称涉诉股份仅占总股本 1.33%,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部分股权只是持有人可能发生变更,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等核心财务指标均未发生变化,股东权益总额也保持不变,仅在股东权益结构上可能出现微调。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此类诉讼的关键是及时信息披露,申通在收到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发布公告,符合证券法的信息披露要求,也能有效避免市场恐慌和股价异常波动。
本次诉讼目前仅处于立案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但无论结果如何,都为 A 股上市公司股东的离婚财产分割提供了又一个典型案例。#CPA[超话]##微博智搜内容共创计划##涨姿势##科普# http://t.cn/AXqZyjFx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