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告单位(招远市公安局)和被控告人民警郑建光,因控告人到上级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了控告,就涉嫌扰乱了单位秩序,要对控告人进行传唤,请问这是不是涉嫌对控告人的打击报复?让被控告人、被控告单位立案、传唤、调查控告人合法吗?能公平公正吗?@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警察网 @公安部刑侦局 @公安部新闻传媒 @中国长安网 @山东公安 @烟台发布 @问政山东 @山东发布 @烟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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