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厂人 26-01-2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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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成都城墙建于洪武四年(1371年),“楼观壮丽,城郭完固,冠于西南,不亚于京师”。城墙“高三丈,厚一丈八尺,周二十二里三分,计四千一十四丈,东西相距九里三分,垛口五千五百三十八,敌楼四,堆房十一,门四”。
城墙辟四门,并按“水”字旁命名城楼以避火患,分别是迎晖门(东,博济楼)、江桥门/中和门(南,浣溪楼)、清远门(西,江源楼)、大安门(北,涵泽楼);每门配方形瓮城,门外有壕,城周遍植芙蓉、桃柳。
民国后,增开4门以便交通,分别是通惠门(新西门)、武成门(新东门)、复兴门(新南门)、存正门。到1933年,旧城门瓮城和城楼全部被拆除。
1958年3月,成都市人大二届四次会议决议拆除城墙。当时成都城墙(含残段与基址)全长12.33公里,完整的残段高7.5米,顶部平均宽14.5米,底部平均宽18.5米,共有条石约5万条,城砖约602万匹,积土约132万立方米。
1958年6月—1959年1月为突击拆除期,成都市发动机关、学校、群众等29.7万人次拆除,城墙主体迅速被拆;砖、土用于建房、肥田、修路。1959年1月后停止突击,改为按建设需要拆。到1964年,除个别零星段落,大部分城墙已不存。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