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阮元《揅经室二集·鲍姑辞叙》记他姑妈阮氏,嫁给江都人鲍云书,婚后孝顺公婆恪守妇道,但是丈夫不爱她,在外面养了个外室俞氏。这个俞氏本是某知县的小妾,趁着前夫死了,席卷钱财私逃出来的,鲍家父母不许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进门,所以鲍云书和她在外面姘居。不久,俞氏前夫的儿子告了鲍云书和这个卷款私逃的庶母,鲍云书吓得带着俞氏畏罪潜逃,跑去京城行医为生,后来居然混进了太医院当吏员,还和俞氏生了个儿子永观。
阮氏在家里独自赡养公婆,越来越穷,还是坚守妇德,尽孝二十多年,为公婆养老送终。直到乾隆五十年,鲍云书总算想起了元配,接她入京一起居住(俞氏这时候应该已经死了,不过文中没提及俞氏几时死的),没多久,鲍云书也死了,阮氏只能再回老家,鲍家已经没有房屋了,可能鲍云书接元配走的时候顺便变卖了吧。阮氏只能投奔娘家,弟弟(也就是阮元爹)收留了她,弟弟死后,侄儿阮元也比较厚道,自己无论去哪里做官都带着姑妈,尽心奉养。阮氏无子,俞氏所生的庶子永观又是个残疾早死,永观的三个儿子也都是小混混,自己过日子都勉强,更别提赡养嫡祖母了。因此阮氏只能在娘家终老,活了九十二岁。
鲍云书早就和俞氏合葬了,阮氏因此生前常常跟侄儿说:“我要另葬,不和他们在一起。”死后阮元按照姑妈的遗愿,给她另选了墓地,并且为她写了一篇文纪念。当然还是免不了要颂扬姑妈的妇德,但是阮氏自己对这悲剧的一生,以及悲剧的源头,显然是不能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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