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雍 26-01-2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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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村民猥亵患病女硕士的女儿,这折射了什么?

一条起诉书细节,让无数人脊背发凉。

山西和顺县的山村里,那位失踪十三年、患有精神疾病的女硕士卜女士,不仅自己在精神混沌中遭遇同村两人多次性侵,她年幼的女儿,竟也没能逃过魔爪——同村村民张某国酒后闯入家中,见女童穿着开裆裤在床上玩耍,便实施了猥亵,直到听见孩子父亲回家的动静才仓皇逃离。

这起案件的残酷,早已超出了单一的侵害事件本身。

我们难以想象,那个曾为博士梦拼搏的女硕士,在精神疾病发作走失后,是如何在偏远山村度过十三年暗无天日的时光。她被村民张某军带回家中,生育一对儿女,长期营养不良、居住环境恶劣,甚至一度大小便失禁。而本该是“邻里”的同村人,没有丝毫怜悯,反而利用她精神异常、无法表达意愿的弱势,一次次伸出魔爪;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的恶念竟蔓延到了无辜的孩子身上,将最肮脏的欲望,强加给了一个懵懂无知的幼童。

最让人窒息的是,这些侵害并非发生在隐秘的角落,而是在“熟人社会”的眼皮底下。张某国四次性侵卜女士,两次发生在孩子父亲不在家时;另一名村民张某林的三次侵害,都是趁卜女士独自看电视时得逞。邻里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却对近在咫尺的罪恶视而不见,甚至主动参与其中。这种“熟人作恶”的模式,让弱势群体失去了最后一道天然的防护,也让“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温情,变成了刺向弱者的利刃。

案件的法律进程,更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争议。将卜女士带回家的张某军,最初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终却收到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而实施性侵的张某国、张某林虽当庭认罪认罚,但案件仍在等待宣判。卜女士的哥哥始终存有疑虑:案件材料中的诸多细节,让他坚信张某军对同村人的恶行“可能知情”。这种看似“情理”与“法理”的冲突,背后实则是对精神障碍者权益保护的巨大考验——当受害者无法清晰表达意愿,如何界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当侵害发生在封闭的熟人社会,如何让正义不打折扣?

这起悲剧,早已不是个例。湖南曾发生类似案件:智力残疾的未成年女孩陈花,先后被多名同村村民性侵,父亲为女儿讨说法时惨遭杀害,而凶手车三明知陈花无性防卫能力,仍在他人案件未绝时多次猥亵她。两起案件如出一辙:都是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的女性成为侵害目标,都是同村熟人作案,都是弱势者的痛苦被漠视、被延续。这背后暴露的,是农村特殊群体保护体系的严重缺位——既没有完善的预警机制,让困境家庭被重点关注;也没有有效的干预手段,让潜在的侵害者受到震慑;更没有畅通的求助渠道,让受害者能及时逃离魔掌。

法律终究不会纵容罪恶。湖南的车三最终被判处死刑,山西的张某国、张某林也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我们更需要思考:如何不让类似的悲剧重复上演?或许,正如律师所建议的,需要将村干部、网格员纳入强制报告主体,对特殊家庭建档标注风险等级;需要建立性犯罪者动态数据库,强化终身监管;更需要在基层构建“邻里守望”机制,让弱势群体不再孤立无援。

那个被猥亵的女童,她的童年本应充满阳光,却因成人世界的恶意蒙上阴影;那位患病的女硕士,她的人生本应繁花似锦,却因一场意外坠入深渊。她们的遭遇,是对我们整个社会的拷问:当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我们能否及时伸出援手?当熟人社会的温情被罪恶侵蚀,我们能否重建正义的防线?

案件尚未宣判,但守护不能等待。愿法律能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愿制度能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更愿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长大,每个困境中的人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这不该是一种奢望,而应是我们共同坚守的底线。 http://t.cn/R2WxuoH

发布于 四川